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馬燕婷 記者 吳勝)“我女朋友被拐騙了。”11月25日,男子章某向高鐵南京南站派出所報警,請求民警解救其女友。接警後,民警迅速出警,可調查結果讓人大跌眼鏡,章某為了阻止前女友與現任男友外出旅游,竟謊稱女友被陌生男子拐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其行為妨害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11月25日20時許,高鐵南京南站派出所報警電話驟然響起,一男子焦急地稱“我女朋友被一男子拐騙,現在在南京南站,馬上就要上火車了,你們趕緊去把她救下來。”接到報警後,執勤民警孟警官、李警官立即出警,在層北廣場找到了報警人章某,據章某反映女友汪某今天下午與一陌生男子在一起,傍晚男子突然要帶她去外地,女友表示很害怕,不想去,之後電話便無人接聽。章某懷疑女友被陌生男子拐騙,急忙趕到南站尋找,車站人這麼多,章某又不知道車次,只能報警。
  南京南站派出所指揮室立即通知各崗位民警巡邏中註意發現可疑人員,並通報了章某提供的女友體貌特征。同時,孟警官撥打了章某提供的其女友手機號,嘗試與汪某取得聯繫,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在多次撥打後,電話終於接通,汪某稱自己在南站候車室,準備與未婚夫去蘇州旅游,自己並未被拐騙。
  經調查,章某與汪某是老鄉,在南京打工時認識,不久便墜入愛河。年初時,汪某將章某帶回家見父母,誰知汪父嫌章某貪玩,不上進,不同意女兒與章某戀愛,兩人因此分手。分手後章某對汪某念念不忘,10月章某聽說汪某找了新男友,醋意大發,多次打電話給汪某欲輓回感情。11月25日上午,章某再次電話騷擾汪某,無意中得知汪某將與男友去蘇州旅行便決定報複,不讓汪某去又想不出阻止兩人出行的辦法,遂在車站報警稱女友被拐騙。
  民警對章某的行為提出嚴厲批評,並告知其報假警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其行為妨害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章某聽後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表示今後保證不會再犯,希望民警能夠原諒自己的衝動和無知。  (原標題:前女友與其男友外出旅游 男子吃醋報假警稱女友被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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